◎实习记者孙明源
以北京朝阳公园为主展场的2023北京书市刚刚落下帷幕。在书展上,来自全国各地的多家出版机构、独立书店、文创摊主纷纷支起展位,向来往观众展示自己的文图产品。而在琳琅满目的新书以外,市集上还有一些已经不再有出版社为其印刷新版的书,它们被民间称为绝版书。
北京大兴区某图书出版公司经理武伯(化名)解读,绝版书是新中国文教发展、图书出版、对外开放的重要见证者之一。如今,部分绝版书正在因市场因素走向“复活”,这也是新时代图书出版的重要现象之一。
图书印量一度令人“眼红”
“我是做图书出版的,现在我们推出一本新书,总计印刷、销售几万本就算是不错的成绩。可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一本书一个批次的印量不夸张地说有三五十万本。这个数字足够让现在所有图书出版人看了‘眼红’。”在分析部分绝版书从何而来以及为何绝版时,武伯首先追溯起了历史背景。
武伯说,新中国成立后,高度重视文教事业,翻译、出版了大量图书,并把这些书籍配置到全国各地各单位收纳、使用。这些新出版的图书起到了教育扫盲、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学术研究的功能,品类和数量之多在我国可谓史无前例。
除了品类广、数量大,这些书还具有的一个特点就是内容质量较高,许多书籍都体现出很高的编校、翻译水准。此外,由于书目、印量基本由计划决定,这一时期出现了不少“小众著作”,尤以亚非拉、东欧地区的许多文学作品为代表。
“当时的信息载体主要为书籍、电影,让书籍迎来了大发展,许多当年出版的书在今天看来都是精品。”武伯说。
但随着改革开放的到来,部分书籍遇到了一个绕不开的问题——版权。
时代和市场原因导致绝版
近几十年来,世界各国对版权的要求愈发严格,我国出版商的版权意识也越来越强。一些出版商意识到,部分过去出版印刷的图书并不完全符合当下的版权规则,因此无法对其进行继续印刷出版。这些书也就变成了绝版书。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首次以国家基本法的形式确认中国“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关于著作权(版权)的法律。该法于1991年实施。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议》对著作权的国际保护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从著作权法问世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余年间,版权规则的巨变深刻影响了中国的图书出版业。大批书籍以绝版的方式“退市”。
此外,还有一部分图书的绝版是由于市场原因。
后浪出版公司人文历史品牌“汗青堂”主编张鹏参与过一些绝版书的再版工作。今年2月,汗青堂再版了饶胜文的《大汉帝国在巴蜀》一书。张鹏介绍,此书曾在几年前首次出版,但是由于市场预期相比于当年热卖的历史小说等通俗读物表现不够理想,先前的出版社并没有持续再版,因此该书一度成了绝版书。
“21世纪以来,我国图书市场已经与国际接轨,遵循通行的版权规则。这些年的图书绝版主要是因为市场原因,即发现图书销量不佳后出版社不再继续印刷,或者基于学术或收藏目的出版某些书籍后不再加印。新世纪以来,此类情况占到了大多数。”武伯总结说。
绝版书“复活”要看市场和版权
谈起“复活”绝版书的难度,武伯回忆起了一些往事。
新中国成立初期,不少书籍都是由一些单位集体写作、翻译的,这些集体常常使用笔名。为了确认绝版书的版权方,出版商需要多方查证寻找笔名代指的单位,再通过单位寻找书籍的实际作者、译者乃至权利所有者。由于时间已经过去了几十年,此类查考往往难度很大,成本也很高。
还有些书籍涉及外国版权方,查找起来也不容易。武伯曾与日本某知名出版社合作,却发现对方也一时找不到某书籍的版权归属,工作便无法推进。
“并不是每本绝版书都有这种现象,但是版权不好处理确实是许多绝版书无法‘复活’的重要原因,毕竟版权是图书出版的生命线。”武伯表示。
如果版权问题可以解决,绝版书“复活”便不存在程序上的阻碍。但是,出版商依然需要考虑“值不值”的问题,即再版的绝版书能不能为出版商带来利润。如果市场预期是正面的,出版商才会将绝版书再版。
张鹏透露,汗青堂之所以选择再版《大汉帝国在巴蜀》,主要原因在于市场预期发生了变化。近年来,历史领域读者不再满足于通俗演义式的著作,而是越来越青睐偏学术风格的作品,策划团队注意到了这一转变。此外,三国题材是历史爱好者喜闻乐见的题材,但二三十年来水平高的严肃专著并不多见,所以汗青堂决定借势推出新版本。
此外,此书作者并没有签署过买断合同,版权问题并不构成阻碍,这也为后浪寻求再版合作提供了充足空间。
“对于许多书籍爱好者来说,绝版书意味着一种情怀。但是对于出版商来说,情怀之外也有生计需要考虑。”张鹏说。